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有限公司
研究院簡介
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是由世界藝術品金融團隊,整合高端財團和國內外知名大學,在北京-中國藝術品交易中心創辦的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已獲得文化與旅游部和香港政府批準,并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冊成立,可以開展非學歷高等教育培訓業務。
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將以國際化的視野,博古、更新的模式,吸引全球高端人才組建學院學術委員會和智庫,學術委員會和智庫成員將會邀請來自全國人大、文化部、財政部、以及金融機構和財經機構的高層人士和著名學者擔任,同時,也會將邀請國內外知名人文藝術方面機構和學者(包括美術館館長、博物館館長、著名的文學家、歷史學家、藝術家等),以及國內外知名大學的專家教授參與,共同協助管理團隊完善學院的機構設置和學科建設,以及教學發展。
目前,學院在政府的支持下,已入駐中國藝術品交易中心,并創辦“北京藝術品論壇”,邀請全球相關領域的領軍人物演講“藝術金融家 + 新思維”,與文化藝術、金融投資、商業管理、以及政府和機構等領域社會精英展開系列跨界思想風暴。同時,學院將與國內外知名大學,學術機構和專業機構等探討合作設立“創新實驗教育基地”,開展相關學術研究和教育培訓項目。學院將籌建藝術品金融行業研究智庫,積極推動國內行業智庫與國際專業機構的合作,為北京成為國際文化金融中心(文化硅谷)提供前瞻文化和信息資源。
全面布局云計算、藝術品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藝術品金融高新技術領域。構建以客戶為中心的”藝術品金融規劃+ModelB/I/S+藝術品數字底座“一體化產品服務體系通過”IPD藝術品金融集成研發體系+藝術品數字化生產力平臺“助推藝術品數字化轉型。
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是北京藝術品集團藝術品金融技術和文物藝術品的研究及管理機構,旨在以科技創新為引領,打造全棧全域藝術品金融數字化的產品和解決方案。面向全球藝術品金融機構及重點文物藝術品行業,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從體系化、系統化、標準化和產業化的高度,研究形成從藝術品金融數字化應用、藝術品金融業務中臺、藝術品金融技術中臺到藝術品金融基礎軟硬件設施的整體解決方案能力,著力解決文物藝術品產業鏈和文物藝術品供應鏈的發展和安全問題,推動藝術品金融科技及重點文物藝術品行業相關產品和藝術品金融系統的自主創新,助力文物藝術品行業數字化轉型及高質量發展。
“我們力求塑造一個突破學科邊界的“量子思維大學”,非常規、躍遷式發展,迅速構建與國際各大學之間的學科創新合作的戰略平臺;創建“文(人文藝術)、學(教育科技)、研(學術和產業理論研究)、用(社會應用)、金(金融創新)一體的孵化器”,把國際性的學術研究基地和創新創意案例的實訓中心相結合,將學院打造成一個為中國藝術品交易中心的建設培養藝術品金融復合型人才的創新型研究與教學機構。”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藝術品和金融的融合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而過去我國的文化藝術行業一直以來都依賴于政府的財政補給,文化與資本一直未能建立一種良好的市場化運作模式。藝術品金融化一直面臨著重重困難。從我國的文化藝術品存量市場看,歷史原因形成的存量藝術品和當代藝術品都體量巨大,這些藝術品資產的“活化”擁有巨大的資金需求,將它們與金融需求連接起來將是撬動藝術品市場的關鍵。
文化產業的特點,是“輕資產、無形資產、非標準化資產”,如何為文化創意產業提供金融、管理知識和專業化的工具,這就是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誕生的時代背景。
收藏是一個人品位、修養以及地位的象征。人的需求是多層次的,在滿足了生理、安全和歸屬的基本需求之后,人還需要獲得他人的尊重。這種尊重包括自身的地位和榮譽,收藏既是一種高雅愛好的標志,也是一種財富和地位的象征。
藝術品不僅具有物質屬性,精神屬性,還具有金融屬性。在國外,財富階層的資產配置里,藝術品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在享受其所帶來的精神愉悅的同時,更也抵御金融風險、增添財富底蘊、提高家族文化內涵的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
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的愿景,首先是為中國藝術品金融化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基礎平臺,幫助國家建立藝術品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在藝術品金融創新方面不斷探索和創新,為中國民族文化藝術的傳承做出貢獻。
培養對象:全國各級政府主管文化藝術和財稅、金融等行業管理部門、各大銀行、金融投資機構、企業家/收藏家、博物館、美術館、藝術中心、畫廊和拍賣行的管理經營人員,以及藝術展覽、公共藝術策劃人、藝術媒體策劃人等。
院徽院訓
北京藝術品-圖標,院訓-博覽五千年-塑造當代賢-傳播東方智
慧-鼎力世界中華。
學院領導
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紀委書記
院長-常務副院長-副院長
黨委常委
機構設置
治理機構-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院務委員會,檢察
委員會, 教職工代表大會。
院系-評估鑒定系,人文系,信息與工程系,經濟管理系,跨
學科系
研究機構-實體研究所,虛體研究所,藝術品金融研究基地管理服務-職能部門,掛靠單位,群體組織,直屬附屬單位產業-院辦產業,合作產業,科研產業
辦公電話
010-69597086
010-69596676
制度建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規章制定、修改和廢止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北京藝術品金融
研究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規章(以下簡稱規章),是指在
學校辦學自主權范圍內依法制定的,規范校內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管理行
為,由學校發布,在全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文件的統稱。學校所屬各部門、院系
等單位根據規章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規章的名稱為“條例”、“規定”或者“辦法”、“細則”等。對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關系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可稱“條例”、“規定”;對某一項行政管理關系作比較具體的規定,或者為貫徹、執行既有規章而制定的
具體辦法和程序,可稱“辦法”、“細則”。
第四條制定規章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以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
(二)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三)穩定性與適時修改、廢止相結合;
(四)廣泛征求意見,貫徹民主集中制;(五)各規章制度之間應協調統一。
第五條院長辦公會是學校規章的制定機構。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以下簡稱黨辦院辦)受黨委常委會或院長辦公會委托,負責規章起草的協調、審核等工作。
第二章 起草與審核
第六條 基于研究院安排或實際需要,各職能部門依據職能分工在主管院領導指導下負責規章起草工作;規章內容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職能部門的,應組成各有關單位參加的聯合起草小組負責起草工作,主辦單位由研究院指定;研究院認為有必要時,也可指定專門的工作小組負責起草工作。
第七條 規章的內容應當包括制定的依據和宗旨、適用范圍、權力和責任、具體規范、施行日期等。
實行新的規章需要廢止現行規章的,應在規章草案中寫明。
第八條 規章應當結構嚴謹,條理清晰,概念明確,文字簡練、規范。對于具有特定含義的用語,應有明確的定義或者說明。
規章應當分條文書寫,冠以“第x條”字樣,并可分為款、項、目??畈还跀底中蛱?,空兩字書寫,項冠以“(一)”、“(二)”等序號,目冠以“(1)”“(2)”等序號。
規章內容繁雜或者條文較多的,可以分章、分節。
第九條 起草部門或者起草小組形成規章“征求意見稿”后,應當征求研究院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根據需要,應當征求院系、所、中心或研究院直屬附屬單位的意見;必要時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涉及研究院改革發展重大問題,或與教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規章應當征求教代會代表的意見。
起草部門或者起草小組根據征求意見和專家論證的情況,對規章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形成規章“送審稿”報送黨辦院辦。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在規章送審稿中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供研究院決策時參考。
第十條起草部門或起草小組在形成規章送審稿的同時,應形成規章起草說明。起草說明應當包括制訂規章的目的、依據法律、法規的名稱、起草過程、匯總的主要意見及采納情況、需要說明的問題等。起草說明應經起草部門的主要領導審簽并加蓋公章;對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經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會簽并加蓋公章。
第十一條黨辦院辦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規章送審稿及起草說明進行審核;必要時,安排繼續聽取有關部門、院系或教代會代表的意見,或征集法律、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審核的內容包括:
(一)是否與法律、法規和學校其他規章相抵觸;(二)條文結構是否合理、用語是否準確、規范;
(三)征詢意見是否全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并形成處理意見;(四)需要審核的其他內容。
審核應當在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黨辦院辦審核通過,形成規章草案,報主管院領導審閱。
第十二條在審核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回起草部門修改或做進一步協商: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規定要求的;(二)意見分歧大,需作較大調整的;
(三)內容與法律、行政法規或校內現行規章相抵觸的;(四)條文內容不明確,適用性、可操作性差的。
第十三條規章草案應由主管院領導提交院長辦公會,按照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第三章發布和解釋
第十四條規章草案通過后,須經黨委書記、院長長或主管院領導簽署,由黨辦院辦以“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文件”的形式頒布。
第十五條依據規章制定的執行細則和解釋性文件,需報黨辦院辦備案。
第四章修訂和廢止
第十六條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修訂:
(一)基于政策或者事實的需要,有必要增減內容的;
(二)因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修訂或者廢止而應作相應修訂的;(三)規章的主管部門或者執行部門發生變更的;
(四)同一事項在兩個以上規章中規定且不相一致的;(五)其他需要修訂的情形:規章修訂的程序,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廢止:
(一)規定的事項已經執行完畢,或者因情勢變更,不需繼續施行的;
(二)因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經廢止或者修訂的;
(三)同一事項已由新規章規定,并發布施行的。
因第(一)、(二)兩項原因廢止規章,參照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的規定辦理,但因第(三)項原因廢止的除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黨辦院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自2022年7月7日起施行。對本辦法發布前研究院制定的規章,各職能部門可參照本辦法進行清理:需要修訂
或廢止的,按照本辦法辦理。
二,教育研究
1,專業介紹
(1)評估鑒定基礎學,(2)文博考古學,(3)藝術品金融商業化運作、(4)藝術品金融市場、(5)藝術品金融產業、(6)藝術品金融科技、(7)藝術品金融經濟標準、(8)藝術品金融政策與法規
2,課程設置
金融學科:定價、保險、抵押質押、投融資、證券化及其它資本運作方式。
藝術學科:藝術史、文化美學、藝術品鑒賞、評估鑒定、藝術經營管理及商業交易如策展、拍賣等,以及與文化藝術相關之品牌經營管理等。
財務學科:藝術品資產財務會計準則、特殊會計處理、稅收與稅收方案策劃管理、公益資產
管理學科:法律法規、藝術專業法及國際行業準則、項目管理、倉儲物流管理、博物館美術館管理等。
3,教學團隊
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士
中國工程院院士
外籍科學院院士
全球國家級名師
4,實踐教學基地
中國藝術品交易中心
中國國家博物館
故宮博物院
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考古基地
5,研究機構
中國歷史研究所
世界歷史研究所
文博考古研究所
古代藝術研究所
現代藝術研究所
藝術品金融研究所
人文藝術研究所
6,科研動態
隨時更新
7,學術帶頭人
科研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藝術品金融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提高藝術品金融科學研究質量,規范藝術品金融科研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章程》《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章程》(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要求,設立北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是院學術委員會設置的專門委員會,是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科學研究等相關事務決策的咨詢、審議和協調機構。
第三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院學術委員會的授權及本章程開展工作,定期向院學術委員會報告工作,接受院學術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組成
第四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人選由當然委員和推選委員組成,人數按照實際工作需要設置,且應為單數。其中,當然委員候選人一般由分管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推選委員候選人由學院學術委員會、學部學術分委員會自下而上民主推薦選舉產生,經征求院學術委員會各位委員意見后,提交院長辦公會審議,公示確定。
推選委員名額分配須和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
第五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2-3人,主任委員由院長辦公會提名,副主任委員由主任委員提名,經委員會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第六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學校有關規定。
(二)立足研究院發展全局,責任心強,學風端正,治學嚴謹,公道正派:
(三)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德才兼備,學術水平高,學術影響大;學術視野寬,學術洞察力強;具有較強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科研工作經驗;
(四)關心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科研工作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愿和能力,能正常履行委員職責。
第七條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由院長聘任,委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四年。當然委員依據職務替代原則實行更替;推選委員按照相關程序產生,可連選連任,但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第八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全體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
(一)主動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
(二)因身體、年齡、職務變動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
(三)調離本藝術品金融研究院的;
(四)怠于履行職責或違反委員義務的;
(五)有違法、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者學術不端行為的;
(六)連續三次無故缺席研究院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全體會議的;
(七)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擔任委員職務的。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委員名額空缺,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須按照委員產生程序進行增補。
第九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評估鑒定和藝術品金融分委員會,根據本章程開展工作??茖W研究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協調、落實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通過的相關決議。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辦公室掛靠科學技術研究處,辦公室主任由科學技術研究處處長兼任。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的運行經費,納入研究院預算安排。
第三章職責
第十條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悉與科學研究相關的研究院各項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科學研究相關事務向研究院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咨詢或質詢;
(三) 在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會議中自由、獨立地發表意見,討論、審議和表決各項決議;
(四)對研究院科學研究相關事務及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實施監督;
(五)研究院章程、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章程或者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
(二)遵守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章程,堅守學術專業判斷,公正履行職責;
(三)勤勉盡職,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四)研究院章程、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章程或者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一)審議研究院科學研究工作發展方面擬作出年度或階段性的重要決策和有關方案;并就方案的可行性和學術價值進行論證、審議和指導,以決定該方案可否列入研究院科學研究規劃;
(二)審議研究院科學研究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審議各級各類科學研究成果獎勵的評選標準和辦法;
(三)根據科學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對研究院推薦申報的科學研究成果等的學術水平與價值做出判斷,對研究院推薦申報的科學研究項目、成果、團隊、平臺/基地等進行遴選審議、審核把關和申報指導,提高申報的質量;
(四)負責研究院自主設立的課題項目、跨學科科研團隊、科學技術獎、科研后備拔尖人才、平臺建設等遴選、立項、中期檢查、結題驗收、成果評定等的論證、咨詢及評審;
(五)對涉及學術問題的其它有關重要事項進行論證、咨詢和建議;
(六) 討論和審議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運行制度
第十三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討論研究院科學研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審議重大科研事項和活動。根據工作需要,主任委員可提議臨時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或主任會議,商討、決定相關事項。主任會議成員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辦公室主任。
第十四條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委托的副主任委員召集和主持,委員會全體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遇有較為緊急事宜而無法召開全體會議時,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也可決定采取全體委員通訊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在主要職責范圍內,可根據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在學科性質和科學研究等方面的差異性,分別召開由相應學科所屬學部推選委員和有關當然委員參加的專門委員會會議。
第十六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根據議題內容,可由委員會主任委員確定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并參與討論,充分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議事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重大事項應當以與會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未出席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全體會議的委員不能提前或委托他人代為投票??茖W研究專門委員會研究和審議事項,一般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也可根據事項性質,采取實名投票方式。
第十八條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會議實行回避制度,在審議或評定與委員本人及其親屬有關,或者具有利益關聯的事項時,相關委員須回避。
第十九條以示,并設議期。在異議期內,相關單位和當事人如有異議,經三分之一以上委員同意,可召開全體會議復議,經復議后做出的決定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條究強與專委員會之間的溝通與協調,辦公室應做好與全體委員的網絡信息溝通及意見征詢工作。
第二十一條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委員依據章程履行職責,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干涉,應正確運用學術權力,公正、公平地發表意見,凡屬專門委員會確定需要保密的內容,委員必須保密,并執行和維護專門委員會的審議結果。
第二十二條 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建立年度報告制度,每年度向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匯報專門委員會運行及履行職責情況。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中所稱的“以上”均不包含本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授權科學研究專門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職業培訓
1,評估鑒定
藝術品鑒定評估師
明清“古典家具”的鑒定與賞析
竹木牙角雕刻件的賞析與鑒定
中國古代雜項的鑒定與賞析&鑒寶走進新文化
中國青銅器的鑒定與賞析
銅香爐的制作技術與賞析
中國“古代玉器”的鑒定與點評
中國書畫鑒定基礎知識&中國歷代“書畫”鑒定與辨偽
“藝術品評估鑒定師”教學和課程特色
名師專家團:包括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文博學院等在內的二十多位鑒定專家和二十多位國外研究機構鑒定專家組成的專家團。
線下實訓:跟國內外博藝術界泰斗面對面探討藝術品鑒定和評估的技巧與奧秘,進行藝術品鑒定評估,實物上手鑒定,實物真假對比教學,實戰學習。
課程全面:課程涵蓋中國書畫、瓷器、玉器、明清家具、青銅器以及雜項(包括歷代銅鏡和銅器、文房四寶、竹木牙角雕、翡翠珠寶、壽山奇石、古錢幣、紫砂壺、漆器、琺瑯器、鼻煙壺、瑪瑙、琥珀、蜜蠟)等門類。
游學活動:線上視頻學習和線下實訓課之余,藝術品鑒定評估師培訓將會舉辦各種藝術品交流與主題沙龍鑒賞活動,并對國內外的國家博物館、私人藝術館、古玩市場、拍賣公司等藝術場所進行參觀和考察游學活動。
聯誼交流活動:組建藝術品鑒定評估師同學聯誼會和專業鑒定委員會,匯聚政商。藝術界等收藏成功人士,搭建“同窗之誼、師生之情、學習鑒賞、聯誼交流”的回學資源平臺。
權威證書:課程培訓經考核合格學員,由中國國家培訓網和香港政府共同頒發專業技能的《藝術品鑒定評估師證書》。該證書表明持有者已經通過相關課程培訓及考核,該證書編號為唯一編碼,全球通用。
學習收益:
(一)通過全球鑒定評估專家的線下實訓授課和在線學習平臺來不斷提高自己的鑒定評估水平;
(二)專家老師對學員藏品進行免費鑒定評估,與知名鑒定專家進行面對面的認識和交流:
(三)培訓教學課程的設置系統全面循環授課,學員根據自己的工作日程來安排聽課計劃;
(四)結業后學員可提交《繼續教育申請表》延長學習期限,培訓實行以人為本的教學模式;
(五)組織學員參觀考察全球各類國家博物館、藝術館、古玩市場等,開拓眼界提高實戰水平;
(六)組建同學聯誼和鑒定研究會等,以匯聚政商學藝等各界人士來擴大自己收藏人脈圈;
(七)組織同學開展各類藏品展覽和品鑒會等活動,搭建同學藏品交流、交換和拍賣平臺;
(八)取得中國國家培訓網和香港政府“藝術品鑒定評估師”證書,為學員的收藏和交流帶來信譽證明。
培訓內容:
(一)瓷器鑒定班
課程:古陶瓷鑒定元青花鑒定明清瓷器鑒定 民國瓷器鑒定
(二)書畫鑒定班
課程:古代書畫鑒定近現代書畫鑒定中國書法鑒定西洋油畫鑒定
(三)玉器鑒定班
課程:高古玉鑒定漢唐宋元玉器鑒定明清玉器鑒定現代玉器鑒定與鑒賞
(四)青銅器鑒定班
課程:夏商周青銅器鑒定青銅器鑄造技術鑒定 歷代銅鏡鑒定
(五)歷代銅器鑒定班
課程:銅佛像鑒定 銅香爐鑒定銅手爐鑒定歷代銅雜件鑒定
(六)古典紅木家具鑒定班
課程:明式紅木家具鑒定清代紅木家具鑒定現代古典家具的鑒定與鑒賞
(七)翡翠珠寶鑒定班
課程:翡翠鑒定與鑒賞 珠寶鑒定與鑒賞 翡翠珠寶儀器技術鑒定(八)雜項鑒定班
課程:壽山奇石鑒定 象牙犀角鑒定 竹木雕鑒定 文房四寶鑒定 古錢幣鑒定瑪瑙 琥珀 蜜蠟鑒定 紫砂壺鑒定明清漆器鑒定紅珊瑚鑒定
(九)評估鑒定媒體課程
2,藝術品金融(
1)拍賣課程
(2)質押課程
(3)證券課程
(4)基金課程
(5)保險課程
(6)信托課程
(7)藝術品金融媒體課程
3,資產管理
(1)全球藝術品資產課程
(2)中國藝術品資產課程
(3)不良資產課程
(4)資產包課程
(5)藝術品數字化管理課程
(6)資產管理媒體課程
4,藝術品數字化
(1)數字藝術場館課程
(2)藝術品數字貨幣課程
(3)數字藝術版權課程
(4)藝術品大數據課程
5,慈善規劃
(1)慈善理論研究課程
(2)慈善事業服務與管理機制課程(3)慈善事業法規政策課程(4)慈善事業監管課程
(5)慈善文化建設課程(6)慈善媒體課程
四,國際交流
1,歐洲藝術品金融機構
2,美洲藝術品金融機構
3,亞洲藝術品金融機構
4,非洲藝術品金融機構
5,澳洲藝術品金融機構
五,學員在線
1,學員風采
2,職業發展
3,校友風采
六,藝術中心
1,新聞資訊
2,展覽
3,設施配套
4,服務
進出口服務,公關及媒體,藝術收藏投資
七,愛國黨建
1,愛國藝術思想理論研究
2,愛國建黨工作
3,愛國黨建文化
4,愛國藝術時代先鋒